磋商公告 | 民族文化宮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安裝工程
為保證 民族文化宮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安裝工程 工作順利開展,民族文化宮采購辦公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下述項目通過競爭性磋商的方式采購符合條件的 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安裝工程單位 ,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響應,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項目名稱: 民族文化宮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安裝工程
項目編號:MZG20211201
采購人基本信息:
采購人:民族文化宮
采購人聯系方式:法女士 010-83195571
采購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49號
一、磋商項目的名稱、預算、項目概況和簡明技術要求:
1.磋商項目名稱:
民族文化宮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安裝工程
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資金已落實。
2.磋商項目預算及最高限價:人民幣20萬元(貳拾萬元)。
3.磋商項目概況和簡明技術要求:
3.1項目概況:民族文化宮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安裝工程,擬于2022年05月在民族文化宮進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和效果,進行競爭性磋商,具體技術要求詳見磋商文件。
3.2簡明技術要求:
民族文化宮停車場為一進一出,西進東出形式,為提高停車場車輛放行效率,現對民族文化宮安裝智能停車收費設備和監控設備,加裝車牌自動識別系統,實現車輛智能化管理。產品包括:高清車牌識別攝像機、控制主機、道閘、車牌識別停車場管理軟件等。
3.3項目實施時間:30個日歷天
4. 本項目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
二、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1.供應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隊伍;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要求:
1)供應商具有履行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的獨立法人資格企業;
2)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多家大規模停車場成功工程業績;
3)供應商是專業停車場系統及設備生產商或在國內有停車場系統安裝調試、車牌識別產品項目業績多的系統集成商。
3.供應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未向采購機構報名領取磋商文件并登記備案的任何機構不得參與本項目磋商。
5.本項目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三、磋商文件的領取時間及方式:
磋商文件獲取時間:2021年 12 月 01 日至2021年 12 月 07 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獲取方式:電話登記領取
四、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12月 15 日下午12:00。
響應文件請于送達截止當日截止時間之前寄送至磋商地點,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送達《響應文件》時,參加競爭性磋商報價人代表須出示本人身份證(非法定代表人時還須提供與《響應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復印件。
響應文件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甲49號國家民委南門--民族文化宮采購辦公室法老師(收)
五、磋商時間:2021年 12 月 15 日下午14:30。
六、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及磋商地點:
視頻會。
七、其他補充事宜
1.響應文件逾期送達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購人將予拒收。
2.發布公告的媒介:民族文化宮網站(http://www.jsccexpo.com/)。